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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成功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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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角时间的边角碎屑,在无知无觉中形成廷达罗斯猎犬的名号,最后廷达罗斯猎犬之王姆西斯哈诞生,他是噩梦之城廷达罗斯之城的王,所有廷达罗斯领主之中最强大的。”

“你想要我们臣服也不是不可以,我们知道你的强大,只要你能够获得廷达罗斯领主的权柄我们就可以臣服于你。”

“嗯哼~我可不想多一个犬类的分身。”天禄星君冷哼了一声说道“快说说,还有没有其他的什么办法,我可不相信吗,你们真的就心甘情愿的一直被姆西斯哈驱使,他又不给你们发工资。”

在天禄星君的了解之中,古神的眷族和其他的一些古老者之类的,他们的老大是不会给他们发工资的。

古老者还好说,他们大多科技发达,生命悠久,社会体制还大部分是红色的,有没有都无所谓。

但是眷族是真的没有工资,全部都是义务劳动的。

“那个,工资是什么。”廷达罗斯猎犬的领头的那个,也就是体型最大的那个疑惑的问道。

“而且被王和领主驱使是我们的荣幸,越靠近王我们自然就会越强大,直到我们变成领主。”

这个狗子说的其实没错,作为姆西斯哈的亲卫,他们是除了姆西斯哈和众多领主之外最强大的一批廷达罗斯之猎犬。

他们的实力横向对比洪荒体系的话是金仙,但是因为种族和本质的原因,他们甚至比普通的金仙更为难缠,他们天生不死不灭,有一定的唯一性,可以看作是天生的金仙。

当然了姆西斯哈也是金仙,不过从大罗道果这个级别的银之匙都怕他也可以看出来这位也是个不省心的。

当然了实力对比不能只看境界,还得看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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