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公,包扎已毕,您下地试试,看是否有碍行走。”
熊洞里,李恪清洁溜溜,任由蛤蜊为他糊浆上药,再用剖成细条的夏布严严实实包裹住两条整腿。
李恪依言下地。
蛤蜊的手艺是极好的,自配的药浆清清凉凉,偶能感受到一些酥麻,恰好掩盖了伤口的疼痛。
他如今自腿根到脚掌都缠死了绷带,但膝、踝之处皆是单独包扎,手法与后世的三角包扎法很有些神似,既不会妨碍行动,又不会让掺了蜂蜜的药浆糊得到处都是。
李恪觉得自己甚至能撒欢跑起来。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取了全新的深衣披上,束紧手弩,扎好腰带。
“蛤蜊,家中身份尚未露白,以后人前莫要称我主公,还是如往常一样,呼我先生。”
蛤蜊抱拳铿锵:“唯!”
李恪拍了拍他的肩,抬起头,对着苦酒里的方向一声叹息。
蛤蜊是吕雉请来的救兵。
一听说李恪或要在楼烦遭难,她在众人忙乱之时就带着李家的玉牌去了蛤蜊的新宅,言明利害,痛晓成说,并以伯益之后,李牧孙府主母的名义,干脆利落将蛤蜊纳为家臣。
纳臣是一种古礼。
家臣的身份近似门客,又高于门客,照理说非圣人之后,显贵之家不可纳容。
以李恪现在的身份,纳容家臣为时过早,便是他真有这心,愿意跟从的人也是凤毛麟角。
因为家臣制度所代表的是一种神圣的,放之天下皆准的契约,即臣以身家献主,主以荣华赐臣。
现在的李恪可没有任何荣华可以许诺给别人。
但蛤蜊毕竟不同。
二十年前他是无姓的野人之子,五年以前他是云梦泽的鄙陋渔夫,去岁今日他是北境某个黔首家的赘婿,十数日前,他才堪堪藉由李恪之力,在苦酒里落户安居,做成了有田有宅的一家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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