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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一章 《非攻》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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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下行进于山林之间,轰隆作响,青烟直上。

碑楼里也是左摇右晃,且随着楼层的增高,晃动的弧度比之核心舱还要大上许多。

不过在霸下住了半年多,李恪已经很习惯随着这种有节律的摇晃书写和听课了。

今日的课程是默写《非攻》,卷末疏注。疏注的意思是写入自己的理解和感想,而为十义疏注,则是在李恪和慎行大谈十义需要有所调整之后的事。

这堂课从来只有他和慎行两人,便是辛凌在时也不许旁听。所以李恪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写,写完后和慎行辩论,论完就直接烧掉,无论是成是不成,半点痕迹也不会留在世上。

今天的非攻课就是如此。

非攻之义,始现于《春秋》。

《左传》有言,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

所以孟子才说,春秋无义战。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他认为春秋之战,将天下的秩序破坏殆尽。

庄子的感悟比孟子更甚。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他厌恶战争,连带着对他所生存的时代也有了全盘的否定。

可墨子与他们皆不同。

或许是有过后世经历的关系所致,又或许是他出身民庶,终身与牧民之职无缘,墨子并不关注天下大道,他只说攻之罪。

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民)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王侯)入其国家边境,芟刈(shān yì)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

残酷、暴虐、掠夺、破坏,夺民之用,废民之利,此皆攻之罪责。

故民之义也,大不攻小也,强不侮弱也,众不贼寡也,诈不欺愚也,贵不傲贱也,富不骄贫也,壮不夺老也,违此七者而攻者,皆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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