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斯朝着南方走着,其实离家乡这么远了,格罗斯几乎失去了方向感,如今还能朝南方走去,只是因为自己沿着海边走。
自己出生于大历1500年的波里斯,50岁以后因为魔鬼的实验获得了难以想象的能力,机缘巧合之下干了一些大事。最后自己被魔鬼警告了,于是进了维利斯的费力逊十四世学院担任“导师”。
记得自己是从1576年开始担任导师,这一担就是担任了24年,一直到1600年才结束,那时候自己都一百岁了,不要说和自己同时代的人,即使是自己儿子那一辈的人,都已经死的七七八八。
格罗斯以前认为,地狱的实验带给自己最大的好处,应该是前所未有的能力,然而如今回首,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应该是寿命。当格罗斯已经一百岁,儿辈的人物纷纷过世的时候,格罗斯仍然像三十多岁的人一样健壮,只是面容带着挥之不去的哀愁。
在格罗斯活到一百岁的那一天,再次接到了来自地狱的通知,事实上格罗斯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接到地狱的通知了,自从到了费力逊十四世学院以后。
接到通知的时候,格罗斯正坐在学院广场的椅子上看夕阳,周围的人群小心翼翼的避开格罗斯,让格罗斯独处这一处美丽的风景。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段熟悉的声音,尽管三四十年没听到这个声音了,但是因为声音的主人曾经留给格罗斯十分深刻的影响,格罗斯在三秒之内回想起了这个声音来自鹤人,就是那个帮助自己逃脱南波乌图贵族的魔鬼。
“格罗斯,你在这个世界逗留的太久了。”
听到这个魔鬼的通知,格罗斯没有任何的惊慌,平静的问:“你这句话的意思,是我要堕入冥河了吗?也对,我活的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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