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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威是一个粗糙的汉子,因为长得就比较壮实,从骨子里就看不出爱学习的天分。所以,哪怕是他的成绩还不错,父亲也用自己的经验和眼光判断了他未来的路:他长这样怎么读书,又上不了大学,白读书,还不如早点出去打工。
就这样,年方14的周威就被送去了电子厂。至于说不能用童工?你这是在说笑,你见过什么政策是正真的全面实施过,每一种政策都会有一些有特别门路的人。
在电子厂,抽烟喝酒打架泡妞,进去了你总能学到。每天下班就在厂门口吹吹口哨,调戏调戏厂妹,在路边摊喝个烂醉,看着别人女朋友漂亮嫉妒上去找茬揍一顿,这些他都干过。所以他慢慢地称了一个混子,电子厂容不下他了,他就变得无处可去了。
但是他并不可怜,因为家里拆迁十几套房,每个月就收收房租就能堪比好几个上班族。那就干脆不上班了,纹个身,天天泡吧游手好闲,为此也认识不少狐朋狗友,认识的人尊称一声‘威哥’。
威哥从来不早进酒吧,都是要等到半夜,太早进去没什么意思,人不多不说一个个还装清高,要是这个时候进去被扇耳光的几率太高。虽然很多人看着他那高大威猛,敢怒不敢言,但是要是遇见一个不开眼的实在是有些下不来台,虽然能解决,但是总觉得是脸上无光。
晚点进去多好,一个个都纸醉金迷,酒精的味道把所有人都迷的醉醺醺的。这个时候进去不管是揩油还是带走一个单身的,基本上没人管。再晚一点的时候都可以不用进去了,直接在酒吧门口,看到倒在地上的随便扶起来就走去旁边的宾馆都行,俗称‘捡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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