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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温馨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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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黑不溜的的山猪,飞鹿绝对是最受欢迎的食物。

飞鹿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这家伙奔走如飞,快如闪电,让高岭族人目瞪口呆。若是单比速度,高岭族人连跟在飞鹿后面吃灰的资格也是没有。

在高岭族的菜谱中,飞鹿是少有的美味。

而到了秋天,飞鹿的皮毛呈深黄色,皮毛的表面有落叶状的白色斑点,和枯叶更是非常接近,更加难以发现飞鹿的行踪。

可以说,这一次居然能够抓到三头飞鹿,可谓是运气冲天。

不过相比狂犀这一份收获,飞鹿也就不算什么了,虽然鹿肉的味道极其鲜美。可在冬日,美味是最没用的东西。

狂犀皮糙肉厚,体表有黄褐色短毛。

狂犀腿部粗壮,头部有实心的尖角,发狂时,狂犀敢于向一切对手挑战。高岭族用来围猎的木盾在狂犀的尖角下,比一张纸强不了多少。

所以,这家伙非常难以捕捉。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狂犀连头带尾,体长五米,肩高两米,体重八千斤。八千斤是什么概念,就算是将骨头、鲜血、内脏全部去掉,一头狂犀也可以提供三千斤左右的肉食。

三千斤是什么概念?

那比七头山猪,三头飞鹿加起来还要重。

足以供一家五口连续食用一年。正是为了将这样一个大家伙弄回家,狩猎的队伍方才比往常晚了一些。

小孩子们抚摸着狂犀骨质的尖角,肥大的鼻子,啧啧赞叹。而那些狩猎队的男人们则是挺胸叠肚,倍感自豪。

有了这么个大家伙,每一人都可以多分上几斤好肉。

用简单的仪式拜祭过祖先,狩猎队中最健壮的人持刀上前,将肉分成大小不等的肉块。在部落里,狩猎队猎取的肉食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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