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杜钢最怕跑步。
四百米跑得大喘气,一千米要命,一百米都没进过十三秒。当时怎么都搞不明白,别的同学怎么还有勇气参加五千米。
但自从开始吃蝗虫腿后,跑步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上十一楼不喘气了。
每天在河边的湿地公园里,把一个个穿着专业运动套装的人,远远地甩在脑后,那感觉别提有多虚荣了。
而今天他又从一个跑友哪里得到消息,西林市月底要举办城市马拉松大赛,全马第一名奖金10万,当时他就用手机报了名。
斯斯也要去,女子组的奖金也不能放过。
到家的时候,斯斯神神秘秘地跟他说:二师兄来了,但不是从未来来的,而是从隔壁市来的。
“也就是说,他现在还什么都不知道?”
“是,”斯斯尴尬地搓了搓小手,“我之前也不知道,还扯了他的脸和耳朵。”
杜钢心头一惊:“没扯烂吧?”
“没有,只是抹了一些油。”
“以后千万别这么干了。”
这孩子力气大得过分,万一把人扯出个三长两短,那就麻烦大了。
“父亲大人,您准备什么时候让他拜师?”
杜钢想了想,这个人跟大黑不一样。
大黑从小就是他收养的,拜不拜师都已经无所谓,只是个形式而已。
但宋梓墨是现实中的普通人,对他们的事情一点都不了解,现在也没有了拜师的风气,他也没东西可教。
总不能教他跑步吧。
所以他推断,宋梓墨拜师的时间,应该是在他有“奇遇”之后。
那就先试着接触一下,拜师以后再说。
于是他来到养蝗虫的屋子,看到一个穿着一丝不苟的人,正用放大镜在参观大蝗虫工作。
两人互相介绍后,得知杜钢是这里的老板,宋梓墨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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