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弗瑞-卡森伯格想让余欢入股梦工厂,他认为余欢有足够的赚钱能力,而且他还知道余欢现在就有一笔庞大的资金在中国。
ABC电视台给了余欢一笔庞大的资金,这笔钱ABC电视台不是一笔到账的,钱是分3年分期到账,而余欢也不可能一口气把这笔钱花掉。建学校不是到地方,砸钱盖房子就完事了,盖房子容易,而之后还涉及一大批的人事问题需要解决。
另外,钱是不可能全部堆积在银行里的。钱仍在银行里是不可能生钱的,这笔钱还是需要用来投资。
杰弗瑞-卡森伯格的想法是用余欢在中国的这笔钱,来成为一个合作项目。梦工厂是全好莱坞跟中国合作基础最好的动画公司,他们拥有最紧贴中国市场的大IP——功夫熊猫。
而史蒂文-斯皮尔伯格想要的是余欢本人这个IP,他想把余欢的故事做成IP,随着余欢职业生涯的发展,围绕余欢来做一个好的故事。另外,他还想跟余欢合作拍电影。最近他就有一部电影的构思,想要余欢的加入,甚至可以用余欢作为主角。
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看中的是余欢这张脸,以及他背后的市场和本身的故事。
戴维-格芬看中的是余欢的才华,他想知道余欢还能写出什么样的歌,他最近发现了一个不错的歌手,不知道余欢可不可以为他打造一张唱片。
余欢的那首《Six Feet Under》,戴维-格芬就认为非常适合这个小姑娘,如果余欢还能写出更多适合的音乐,那梦工厂的唱片产业一定能迎来一个拐点。
三巨头各自有着对余欢的利用价值,但是如果把他们三个的想法综合起来,却是一个统一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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