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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么大清早的就挑水,这还是曾经傲娇的张思翰吗?”
清晨,天刚刚亮,张安娴从自己房间走出来,看到正挑着一担子水朝着食堂走去的自己侄子,忍不住开玩笑道。
张思翰看了自己姑姑一眼,冷冷答道:“总比某些人当惯了米虫好,至少我觉得劳动光荣。”
“什么叫米虫,我也是付出了代价的,一会我还要去接明星团。”
张安娴白了自己侄子一眼,朝着房间走去,对于自己这侄子他是彻底放弃了,一个礼拜的时间,这已经是彻底变成了秦家佣人了。
砍柴、挑水、除草……
在家里的时候,怎么从来没有发现自己侄子还有这样的劳动人民的潜质,果然啊,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
“不愧是我哥的儿子,这和我哥简直就是一个样。”
张安娴想起来当初他哥哥为了追求嫂子的场景,要知道当时自己家的背景放在京城不算什么,但是在省里的话也算是显赫家族了,可自己哥哥为了追求嫂子,愣是跑到了这县城,然后在嫂子家当了未来老丈人一年的学徒。
自己哥哥的老丈人是一位根雕师傅,为了接近嫂子,自己哥哥扮作雕刻学徒,那时候要想学一门手艺,给人家当学徒,是要到师傅家干活的,一般要干个一两年活,师傅考验了品性之后,才会传授真正的手艺。
自己哥哥就是借着这个规矩,将自己嫂子给骗到手后,直接是把嫂子给拐走了,现在自己这侄子也想走他老爸的路,不过可惜的是,他的司马昭之心人家秦阳已经是知道了,可没那么容易成功了。
至少,这一个礼拜下来,自己侄子只和秦雪见过三次面,说过的话估计都不会超过二十句,离着拐走人家妹妹恐怕还有一段艰难而又漫长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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