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好几日,刘越都与燕康喝酒吃肉,交流武艺,同时去往燕康家看望其老母,赠留钱物,燕康为之感动,留其左右。
更由于刘越乐善好施,为人仗义的性格,军中多有人愿与之结交,跟着混吃混喝。
对于这些人,刘越一概不区别对之,其性子和名声已然在南郡军营中流传。
当然,他也有给上官送财送物,以保他们不来惹自己的麻烦。
此乃养名养望之策。
但这种养名之法,结交的多是些匹夫之辈,可与那读书人养名不一样。
刘越要的便是如此,天下动乱在即,读书无用,那些敢拿起刀枪,在战场上真搏杀的才是真正能用到的人。
旁人看刘越每天呼朋唤友,不管是军中的,还是城里的游侠儿,一概带着胡吃海喝,花钱如流水,实则不知刘越也无他法,他没有那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来培养自己的班底。
所幸的是燕康这样一个猛士之才竟然被他所遇。
“来来来!不管是军伍中的,还是江湖上的,大家都是朋友,举杯畅饮,今日都算在我刘越身上!”
“刘大哥豪爽!”
“刘大哥仗义!”
“喝酒喝酒,莫要让刘大哥一番好意落空!”
刘越举杯,众人无不附和。
今日酒肆中坐着的,除却刘越和燕康之外,还有四五人。
这一人是城中米商之子候云之,读书作画皆通,有才学,但仗其家室殷实,家底雄厚,终日放荡不羁,流连于勾栏花柳之地。为人喜豪杰,重义气,慕往江湖上的豪杰。从小习练武艺,那请来的教头现如今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所学也是外功,不通内法。
胡魏无道,更不许与他们作对的江湖人存在,但凡能在城里落脚的江湖帮派,不是徒有其名就是虚有其表,被朝廷打断了骨头甘心依附于朝廷的大猫小狗,候云之不屑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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