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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勇闯布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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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哈顿。

稍微逛了一下时代广场,在一个“世界闻名”的餐厅里,享用了一顿“世界顶级”的豪华晚餐后,余真觉得自己的思路应该要略作改变。

在米国开店太麻烦了。

什么执照、税务方面都是其次,最麻烦的是,这个地方太危险,那种面积很小的零售店,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瘾君子的骚扰。

而对这种“小打小闹”的事件,就算警方能及时处理,但奈何根本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如果有人存心捣乱,只需要随便雇点小混混瘾君子之类,他的小店铺就永远别想安宁。

别说做生意了,最怕存活下去都难。

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每个小店雇佣几个得力的保镖,配几把全自动武器,有人敢捣乱就突突突。

但说真的,他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颠覆米国的。

所以这种“枪口舔食”的经营方式,最好还是不用。

最后经过大家的探讨,一致同意采用走高端路线的方式。

米国人用华夏的廉价商品,早就已经成为习惯了,很多人只知道某些东西是华夏制造,至于是华夏哪里制造的、什么公司制造的,没有人知道。

所以走高端路线,有利于打造品牌效应。

二来集中销售,运输、安保等环节也不容易出现纰漏。

再说米国人的空余时间非常充裕,所以有大把的时间去逛商场。

第一个店的位置,他决定就在时代广场。

至于怎么才能弄到经营场所,这个自然就让威利自己去考虑了,毕竟他才是白云村的海外经销总负责人。

不过这需要一些时间。

所以余真在定下了大致方向后,便租了一层酒店,准备趁这段时间好好研究一下金属性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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