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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文秋很遗憾,没能跟着胡哥到黑市去长见识。人的本性,对神秘的存在都会好奇。
带上现金,胡杨他们三个先和费老爷子的老伙计沈老碰面。
沈老是个挺时髦的老头,居然穿西装的,一头黑发,估计是染得,被梳得整整齐齐。用费奇的话来说,那就是骚包。
“听老费说,小哥哥能力很强呀!”沈老笑眯眯地交谈,完全把自己当成年轻人。
胡杨很无语,看这老人家,不怎么靠谱的味道呀!
“费老爷子谬赞,抬举了。”胡杨谦虚。
沈老嘿嘿一笑:“那瞧瞧我这扳指。”
胡杨早就注意到,沈老从出现到现在,都在时不时摩擦几下戴在手上的扳指。
扳指这种东西,刚开始出现只是拉弓射箭时扣弦用的一种工具,套在射手右手拇指上,以保护射手右拇指不被弓弦勒伤的专用器物。
不过,后来流行开来,成为一种风雅玩物。
事实上,最早的玉扳指不是现在这个模样的。
譬如商代的玉扳指还有拉弓护指的功能,不仅较后来的扳指更长,而且其上有槽痕;到了战国就开始变短;汉代的扳指出现玉片形状,类似于玉佩,带有用来拉弦的小钩。
胡杨看了几秒种,就笑道:“原来是个文扳指。”
以其大小厚薄论,又有文武之分,武扳指多素面,文扳指多于外壁精铸诗句或花纹。
华仔和费奇惊奇无比,扳指还分文武、公母的吗?
“怎么看?”
胡杨解释:“这个不难,文扳指通常薄一点,而且外壁会有雕刻,比如诗句、花纹等等,通俗点讲就是花里花哨。”
得!这么说,大家都马上懂了。
“这是翡翠吧?”华仔问道。
跟着胡哥那么久,见了不少翡翠,所以基本上能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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