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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世事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无稽,造化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弄人。劫掠团这帮精兵强将,参加南征竟然只是混到了一个后勤部队的定位,这消息传出去只怕是要让人笑掉大牙。尤其是这消息要是传回流亡之域,只怕要引起巨大的舆论风暴。
在流亡之域,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劫掠团,你都得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劫掠团是流亡之域上出现过最能打的军事化组织。他们成立至今,别说打败仗了,就连亏都没有怎么吃过。当初那赫赫有名的紫金王朝的来客,堂堂彭德尔顿士官学员状元身份毕业的夸梅?布朗都被曹团长轻轻松松的教做人了,这些无一不是劫掠团强横实力的最佳写照。
为了抚平曹团长的郁闷之情,劫掠团的三朵金花说死说活把曹团长从床上拖了起来,硬要拉着曹团长去逛逛庞大的孟菲斯,见识见识南国的风土民情。三朵金花都知道曹团长的脾性,要是让这货一个人呆久了,铁定是越想越郁闷,要不了多长的时间,这货又得到处使坏,跟上面的领导对着干了。三朵金花好歹也是识大体的人,都在刻意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曹团长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是三朵金花的理由也找得非常好,一路走来,带的食物这些还是消耗巨大,虽然南征有大锅饭可以吃,都是公家管饭。但是劫掠团能够和其他的那些作战队伍一样,吃那么没有营养的东西吗?曹团长想了想,也是这个道理,反正腰里面的钱袋还鼓鼓囊囊的,索性把那些鬣狗人都给带上了,培整三朵金花出去“血拼”一番,感受一下用女人排解郁闷的方式来放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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