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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这里的时候,李元青已经弄清楚自己想要知道的东西。
说是集镇,其实算的上一个城镇,根据男妖的描述,里面有一个大妖坐镇,妖王统领这样类似的城镇有无数个,每个城镇里都有一个大妖。
在城镇上,以妖为尊,恶魔为贱,人类则为最低贱!
而且在那边城镇上,妖的数量最多,特别是小妖,在城镇里面都有自己专门的房子,还有很多伺候的恶魔,甚至还有作为仆役的人类。
在地窟里城镇的法典中,发了腰牌的小妖和恶魔,算的上是这里的居民,伤人或者杀害都会被刑妖司捉拿,但是人在地窟是没有腰牌的。
也就是说,人类的性命和安全是无法保证的。
妖可以杀人,但是人不可以杀妖,妖可以用人做奴仆,但是人不能用妖做奴仆,当然有人类修士想变成妖,也是可以和恶魔一样做一个普通的居民。
但是这里的妖,天生就高人一等。
比喻想胡九九,要是进入城镇的话,通过照妖镜后,确定自己是妖后,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拿到城镇居住权,可以养恶魔或者人类做奴隶!
但是人类却不行,哪怕实力很强,只能住在城镇的外城,不受到城镇的庇护,就算是侥幸进城,也只能住在人类混居的西城,而不能进入东城!
因为东城在城镇里算的上是大妖居住的地方,人类随意进入的话,被吃掉就像是被拍死一个苍蝇那样容易。
李元青没想到几个月来一路向东,眼看来到的地方,居然会是这样一个局面,而林平的游记中似乎没有具体的描述过这些事情。
“既来之则安之,还是用我自己的身份去进城镇吧……”
本来按照胡九九的提议,那就是可以进城内,这样的话只需要委屈李元青,冒充一下她的奴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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