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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D400的传说
【不计入收费的彩蛋】
奥尔加玛丽理论上最多能制作1D10=10枚的天狼星之光,之所以是1D10,大体上的意思是,如果出了满额,那么除了缪斯九人之外,奥尔加玛丽也能给自己偷偷藏一枚这样。
普罗丢桑孔明:“那我呢?”
☆正文☆
交出自己那惨不忍睹的成果时,奥尔加玛丽脸上的表情跟随时要哭出来似的。
在她开始“如果是基尔什塔利亚的话——”自暴自弃之前,路明非与被委托来处理这件事的夏弥一齐打断了奥尔加玛丽的碎碎念。
““就是这个!””
奥尔加玛丽负责的工作失败了吗?
要说失败也的确算是失败了,毕竟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应该是给缪斯九人组全部都入手一个天狼星之光的纹章才对——毕竟只给某些人的话不太好。
但奥尔加玛丽没做到。
从这点上来看,奥尔加玛丽的确是失败了。
但她在失败之后,采取了一个非常取巧的做法,那就是将唯一一份做好了的天狼星之光纹章拆成了九份,决定就这样均分给九个人。
这样做的坏处是,拆分成九份之后,想要发挥出这玩意原本的‘趋吉避凶’的效果,那就得九个人全部凑齐,站在一起齐心协力才行。
不过转念一想吧——咳咳,真不是故意要损奥尔加玛丽蛤,她所制作的这个纹章,比起实用效果,更多的其实是作为纪念品的对吧?
那不就得了。
既然只是纪念品,那成品质量好的话只能说是锦上添花,关键是要人人有份不是?这就好比各种偶像粉丝啊——动漫游戏周边产品之类的。
效果不重要。
‘有’很重要。
况且这种拆成九份再组合起来才是一个整体的纹章设定——仔细想想不是很王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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