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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汉子叫罢,典史已经在正中位子上坐下。
坐定了也不说话,自有几个青衣小厮捧上酒菜来。也亏这老头胃口真好,一大早就是酒菜齐全,一从食盒里摆出来,顿时就是一阵酒香菜香飘出来。
这些百姓,都是一大早起身,除了有大牲口的,都是自己推着粮车赶了几十里,用粮车推来的也有三四石,大车十几二十石的,自己还得推着车走,到了此时,都是又饿又累。
闻到酒肉香气,所有人都是不自禁的咽了一口唾沫。
“瞧瞧,瞧瞧,真真是一群饿鬼。”
典史姓林,望花甲的人了,所以声色犬马无不喜欢,饮食上也十分讲究。他夜夜征伐,昨天还收了一房小妾,十五岁年纪,花骨朵一样,弄的他精力十分衰竭,所以一早晨都要吃一点大补的东西,以养精力。此时,正用着精致的象牙筷子挑着一颗海参,再慢悠悠的送进口中。
“可不是,瞧他们的样儿。”
距离典史最近的就是快班李班头,昨天虽辛苦,回来又大吃大喝,快天亮了才倒下躺了不到一个时辰,不过此时这个班头却是神采奕奕,一点看不出辛苦的样子。
驱奉典史,原本是李班头等县衙班头常为之事,典吏管的就是马快壮三班班头,境内盗匪刑案,在报上县大老爷之前,都是由典史出头处理。
铺子有盗案或是争执什么的,也是这位四老爷的首尾。
县官不如现管,下头的人对典史百般奉承,当然也不奇怪了。
“听说你昨天又带回不少人来?”
“是,小的昨天带人下乡了。”
“哦,收的怎么样?可不要闹出事来才好!”
“还好,还好。”
和在乡下时的横眉立目完全不同,李班头这会子笑的跟一朵花儿也似,听着问话,只是点头哈腰的道:“那些穷百姓,哪里敢说什么?就是有一些唧哝两句的,两个耳光打下去,也就老实了。再说,他们知道什么当收,什么不当收?反正历来驿站公费开销都是要说的,这些东西,不收银子,难道也收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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