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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午后。
暖阳如许,和风缓送。
两个少年抱着他们能找到最好的录音器械,走在通往五中的明理路上。
明理路人行道内侧护着一条长长的旧矮墙,矮墙上厚厚地刷着大红粉,浅色衣服不小心蹭一下会被恶作剧般染上一抹鲜艳的胭脂色。到了开春的时候,墙下的爬山虎和蔷薇就开始跃跃欲试、充满上进心的攀登起来,到了夏天,满墙铺满墨绿,墨绿中又顽皮地跳跃出一簇簇红的、白的、粉的、紫的小花,好看极了。
眼前这段矮墙里,安静地躺着第一人民医院和某电子研究所,那些为了追赶经济发展而开辟的沿街门面房此时还未诞生,路两侧的建筑傻傻的仅具实用性和装饰性,一如画中某个不知名的欧洲小城。
胡一亭吃力地拎着一个蜡染青花的布袋,里面装着一台黑色的机qì。
这是张百尺家里那套价值一万多元的飞利浦组合音响中间的一层,外形像个录像机,扁平的机身,前面有个两个磁带匣,还有卡拉OK的插孔。胡一亭当然也把张百尺他家那对原装飞利浦高灵敏度麦克风借了来。
作为多余的赠品,张百尺也被捎了来。
对于张百尺的积极参加,胡一亭只好苦笑,但毫不反感。
这是他两世里最好的哥们,他有权利参与进自己的生活,唯一让胡一亭头疼的是,如何解释自己创作了这些歌曲。
“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其实早就想写点歌啊曲啊的,不过我不识谱,这你也知道,要不是有童牧帮忙,我哪有这本事。”
“嗯,你小子真是捡了个大便宜,想睡觉有人送枕头,想致富出门捡钱包。”
“庸俗!”
“我倒是想跟你一样庸俗呢!可特么老天爷不开眼啊!怎么不让我遇见绝世美女,还得是个才貌双全的,像童牧这么着我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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