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掌柜,你先起来,先起来再说。”沈富原本就是一个乡村土绅家中的奴仆,没读过书也没什么见识。
若非沈云穿越过来,搞天搞地一路杀到长安做了状元,沈富跟着鸡犬升天。
按照原来的轨迹,沈富活一辈子都可能走不出原来的沈家大院。
这样一个出身的人,除了闷头干活,吃饭睡觉,他能有什么本事?
当初沈云这一支落魄,他愿意跟着沈云过苦日子?
还不是自小就是身家的家奴,有卖身契在沈云的手里,他若是敢逃走或者对沈云不忠,只消得沈云把自己的卖身契往官府里一递。
那边如狼似虎的差役就能扛着板子把沈富打死。
沈云创建珍宝斋,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谁干什么,谁负责哪块,全都安排的井井有条。
然后让沈富来当这个掌柜的,就是因为沈富是一直跟着自己的仆人这个原因。
珍宝斋开在长安城了,背后有沈云、程经和皇帝老子撑腰,哪个不长眼的敢来珍宝斋闹事?
因此寻常店铺所面对的与黑白两道打交道,在沈富这里完全没有的事。
自己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就算好事了,还得给地痞流氓送钱?还得看兵马司的脸色?他沈富活了那么多年,什么时候见过人要听自己养的狗的脸色行事的道理?
至于说商场那些尔虞我诈,在沈富这里更是没有遇见过。
手底下这帮分销商们哪一个见了自己不是毕恭毕敬,他沈富说一,谁敢说个二字?
说不给你货,你还敢有怨言?明天就让长安十六卫的大爷们去你店里做客信不信?
因此这小半年来,沈富与其说是珍宝斋的掌柜,不如说就是养在珍宝斋的一头猪。
平日里什么事都不用管,每天早上就是给手下一帮清秀艳丽的小姑娘们训训话,下午时候去外面听听曲子,日子过的别提多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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