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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胳膊上带有纹身的平头壮汉,正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曹志胜,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大胜,听起来有点齐天大圣的感觉。
虽然是同音不同字,但曹志胜很喜欢别人这么叫他,连胳膊上的纹身都是暴怒表情的孙悟空,看起来非常有气势。
曹志胜与刘敬信等人一一握手,大致讲了一下流程。
演出时间是明晚九点到十一点,前一个小时最好选择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摇滚乐,毕竟Friday乐队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名气,更没有传唱度足够的代表作,他们那几首原创还很难引起共鸣。
后面一个小时的曲目,则由乐队自行安排,没有过多的要求。
按照曹志胜的话说,对于这次演出,酒吧这边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大家只管玩得开心就行了。
随便聊了一会之后,曹志胜起身离席继续去忙他的事去了。
张逊道:“这人性格不错,我蛮喜欢。”
包亦开玩笑道:“只可惜是个男人,对不?”
江励在一旁补刀道:“不可惜啊,是男人才好呢。”
张逊:“……”
看着兄弟们相互打趣着,刘敬信笑了笑,默默低头喝了口矿泉水。
因为众人来到酒吧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他们没坐多久,台上那支乐队的演出便结束了。
乐队的离场不代表后续没有节目,有DJ上台打碟,整个场子的热度持续向上攀升,一群年轻的男女聚在舞池中央蹦蹦跳跳,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毕竟是第一次跑到京都以外的地方进行商演,张逊等人都显得有些兴奋,几瓶啤酒下肚之后,就开始张罗着要去舞池跳舞。
说是跳舞,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那方面特长,跳起来比广播操还难看,无非就是发泄般的扭头扭屁股。不过话说回来,谁在酒吧跳舞是为了好看的啊?还不就是为了释放出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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