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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当年的事情,陆砚还查到了林和这些年做的见不得光的事情,以及袁家那些龌蹉事。
这些人都以为自己只手遮天。胆大妄为。殊不知陆砚挖了一个小小的坑就他们给坑进去了。
坑进去的第二天,陆砚便让人拿着状纸去了知府衙门告状。状告林和和袁洪合谋吞没他的布匹财产等在罪名,袁洪是袁术的爹。
袁洪和林和一起仗着和知府里官员们的关系,一向是无所不作,所以到了衙门也并不惧怕,反而是倒打一耙:“知府大人,冤枉。我们签订了协议的,怎么可能是合谋吞没他的布匹呢?”
告状的人说:“这是你们趁着我喝醉时哄我签下的,光是如此还不够。他们竟然觊觎我身上的几万两银票还想谋财害命,幸好我被恩人相救,要不然我就成了孤魂野鬼了!”
袁洪和林和不以为意:“你不要血口喷人。你有什么证据?”
“证据?”告状的人说道:“我当然有,大人请容许我带证人!”
知府点头:“带证人。”
告状的人立即将那夜在乡野客栈的店小二叫了出来。店小二介绍了身份后,便开始陈述那一夜的事情:“他们一直喝酒,一直想将这为老爷灌醉。我本想上去劝阻几句。但是我们老板让我不要多管闲事。”
“可是我实在受不了内心的谴责。最后还是决定站出来。”店小二指着袁洪和林和两人说道:“当日就是他们,一直劝这位老爷喝酒,等老爷喝醉后,便拿出一份文书让老爷签字按手印。”
“老爷喝得迷迷糊糊的就按了手印。按完手印后他说他这次出来已经卖了不少布匹,已经转了二万两银子。当时这位袁老爷就问。在哪里?这位老爷说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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