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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恪知道波斯国是真心实意需要跟琳琅商店合作。
但是作为一个商人,最注重的还是利益。
他不会把配方卖出去,这可是他赚钱的法宝。
不过他却可以把波斯国作为分销商,把琳琅商店的名气打出去。
“琳琅商店的商品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价格昂贵,利润也是极高的。
如果贵国跟本店合作的话,本王以市面上价格的七成卖给你。怎么样?”
收价七成是李恪深思熟虑后的合作价格,这个价格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了,两边都有利可赚。
就拿玻璃镜来说,波斯国把那一面玻璃镜当作宝物,说明这个玻璃镜在波斯国的市场是极大的。
而且波斯国并不需要制作,直接就可以把琳琅商店提供的商品进行销售。可以说,这三成直接就是白赚的。
李恪提出的这个分成已经很有良心了。
“不过本王有一个要求。”李恪也不是好心,他只是有自己的要求。
波斯国使者肯定是同意,别说一个要求了,就算是十个他都同意。
“从琳琅商店售出去的商品都会打上标记。”只要百姓一看到那个标记,就知道是出自琳琅商店之手。
只要波斯国开始售卖琳琅商店的商品,这无疑是给它打了一个免费的广告。这也是为什么李恪愿意让利如此之多。
李恪在民间的声望不断提高,以李世民的性子,恐怕再也容不下他。那么他必须尽快发展势力,为今后的事情做打算。
就算琳琅商店与其他店的生意爆棚,可以说日进千金,但是谁会嫌弃钱多呢。
波斯国使者沉思了一会,便答应了李恪的要求。
既然条件已经谈妥,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不知使者能否做主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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