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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骱召来了五万装甲骷髅,把庄园团团包围了起来,因为动静有点大,镇上的里恩男爵当晚就病了,连忙带着老婆孩子小情人,去一千多公里外的岗比斯王城看病去了。
千幸万苦爬树翻墙都躲不开骷髅的包围,最后还是被骷髅发现扔出来的达姆一行,来到男爵府,却发现人去楼空的时候,啥屁话都不敢说,赶紧回家收拾细软跑路了。
庄园的主宅里,一具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木乃伊被摆放在桌子上,格雷,隆萨德和玛格丽特围在四周,侥有兴致的研究观察起来,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尸骸保存方法。
“内脏都被剥离了,只剩下一颗心脏在胸腔里,原理是对的,防止腐败,但为什么要把心脏留下来?都变质了。肯定是哪本路边摊传言说巫妖的命匣是在心脏上,那都是胡扯,灵魂之火只是恰巧诞生在这个位置,容易与心脏结合到一起,摘掉也无所谓,灵魂之火还是灵魂之火。”
格雷忍不住数落起来,一旁的乔薇听得脸色大变,摘掉内脏留下心脏确实是她的做法,也确实是按照传说的办法来进行的,难道做错了吗?
“没什么问题,虽然多此一举,但至少懂得在胸腹填充干燥材料,心脏变质而已,并不影响躯体。”玛格丽特带着她的金属伊丽莎白圈,把圈径缩小到只露出一张脸,这样有助她的灵魂探查得更清晰。
“什么干燥材料啊,就是盐而已,都腌成咸鱼了,尸体干燥得用息壤。”格雷说到。
“钢骨领外哪有什么息壤啊,如果有我早就存上一堆了。”玛格丽特叹息道。
到了钢骨领才发现,这里的研究环境好得令人羡慕。
不说息壤和活化液了,各种各样不死生物的材料应有尽有,还有几十名强横的亡灵法师可供驱策,有隆萨德这样的大贤者可以请教,有充足的经费和啥都不管的领导,爱研究啥就研究啥,有充足的后勤供应,想吃啥就吃啥,简直就是最完美的研究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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