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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小花同志在联谊会上为了能获得林白的关注,再一次充分展示了自己的知识储备量,而且他也深知林白最近对什么话题感兴趣。
只见他双手交叉,肘部支撑在桌子上,轻咳了一声:“今天咱们跟高一年级的学弟学妹一起联谊讨论、知识交流,每一次交流会大家一开始都不知道交流什么,所以为了使气氛活跃起来,我只能再先抛砖引玉,希望大家能积极起来。”
小花话说完,经常跟小花在一起的混圈子的人就开始揶揄:“周大少,你不会又要讲经济吧,你讲的是挺好,但是太宏观,全是帝王学说,我等贫民根本接触不上啊。”
其他人纷纷笑了起来。
小花也笑了一下:“我知道你们不爱听,所以这次不讲经济了,讲讲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讲讲法律,让咱们同学们以后都能懂法用法。”
其他人虽然还是不太感兴趣,但都了解小花是个二代少爷,自然话题都是正经严肃,所以还是纷纷鼓掌。
坐在人群中的林白眼前一亮,抬头看向小花。
小花自然不管其他人的想法,只见他面带微笑,侃侃而谈:“咱们有很多同学喜欢一起吃个饭,喝个酒,而且咱们的父母也经常有聚会应酬,所以我讲的第一个法律知识就是如果有人酒后出事,同席者会担负多大责任。”
“根据《D利坚合众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D合众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以上这些法律条款虽然跟喝酒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众人在一起喝酒,如果有人因喝酒出了事,那就触犯了我上述讲的三条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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