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嗒嗒嗒的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让忙着数钱的老板皱起眉头。
在看到信使后,他放下手中数了一半的钞票。
拿起砍刀呵斥道:“你是给脸不要脸是吧!”
说着他便朝着朝楼梯口走去,打算给信使一点教训。
但刚走没两步,就瞄见信使的手中黑黝黝的消音手枪,顿时老板的瞳孔一阵紧缩。
讹你两万块钱你就要杀人灭口?咱俩到底谁是警察谁是黑道?
虽然他是靠着拜山头站稳脚跟的不入流角色,但敢在九华外城开纹身店,怎么说也有几分胆色。
看到信使手中的手枪后,老板并没有吓得丢掉砍刀举起双手敬礼。
而是随手从桌子上抄起一个玻璃杯,砸向信使面门。
在用玻璃杯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同时,老板本人则是面带厉色的提着砍刀冲了上去。
俗话说的好,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你说刀快?
凡是撇开个人神经反应速度谈哪个更快的,都是在耍流氓。
信使啪啪两枪,一枪打碎了玻璃杯,另一枪打在老板大腿上。
老板一个踉跄趴在信使面前,抱着大腿发出凄厉的惨叫。
信使所使用的子弹是橡胶弹,但别以为橡胶弹就打不死人,这么近的距离,如果打在脑袋上和铅弹头没什么区别,都得嗝屁。
正常的子弹打在非致命部位,修养一阵子后,最多留下一个枪眼,不怎么影响日后活动。
而橡胶弹近距离打在身上,很有可能留下半永久性创伤,例如一大片淤青。
这一枪下去,老板的腿就算没骨折也得在床上躺两个多月。
信使没有理会趴在地上惨叫的老板,他先把砍刀扔到地下室的角落,然后又来到沙发边上,把钞票收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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