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的财报相当耀眼,报刊、漫画、电视台贡献了大半利润,陈维云定期关注这些部门的经营,需要他解决的问题并不多。
开会时,他把精力重点放在一项新拓展的业务上。
这个业务与游戏有关。
86年初漫威授权任天堂开发《龙珠》游戏,先后出了两代,《大秘境》与《神龙之谜》,东洋是主要市场,授权费加上销售分红,总利润是313万美金。
同时授权世嘉公司开发《哈利波特》,也出了两款产品,《魔法石》与《迷宫》,客户集中在北美,利润是269万美金,世嘉的研发与营销能力显然低于任天堂。
仅仅这两部作品的授权就给漫威带来近四千万港币的收入,不过任天堂与世嘉的利润显然要更高。
游戏与文娱产品不一样,对于技术要求严格,漫威想占据利润的大头,必须涉足这个行业,但是涉足意味着天文数字的研发费用,而且找不到大陆与本埠的技术人才。
漫威是否进军游戏领域,必须陈维云拿主意。
这件事陈维云从去年开始考虑,已经有了大致思路,首先收购一间游戏厂商,其次在香江成立研发基地,然后以软件游戏为核心进行发展。
可是根据林敬业调研的市场情况,目前世界上排名前十的游戏厂商,全都不重视计算机软件,收入也少的可怜,因为电脑没有普及,狭小的市场限制了软件的利润。
那么这个年代,游戏是依靠什么赚钱呢?
一是街机,二是家庭红白机,三是即将轰动全球的掌上游戏机。
利润基本来自电子硬件,赚钱的套路是:研发硬件-围绕硬件开发卡带游戏-组合销售。
拿现今世界第一大游戏厂商任天堂来讲,七十年代他们重点攻占街机市场,1983年是转折点,他们推出第一代家庭红白机,初次尝试卡带式电视游戏平台,一举奠定领先地位,1985年他们放弃街机,开始主攻家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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