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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巡警叫柳传宗,出身大明军户家庭。父亲只是个小小的总旗,而且家世已经破落,除了一身武艺没传给他别的。
他本身就性格耿介,在大同军中,听宣教官讲解《大同集》,思想变得更加正直光明。
翌日,柳传宗被上司叫去谈话。
他的几个上司,也多是退伍军人。一番闲聊之后,迅速拉近感情,接着便是讲道理,无非外来奴隶并非国人,不必遵守《大同集》里那一套。
柳传宗下意识的服从命令,可回到巡警宿舍,越想越觉得不该如此。
当他再去找被救的少女时,发现少女失踪了,已经被送还给妓院。柳传宗对此非常生气,再次去找上司理论,结果被怒斥一通,并且还给他记大过处分。
浑浑噩噩之中,柳传宗又工作半月。
“拿着。”范良把一串铜钱扔来。范良就是那天的年长巡警,长期跟柳传宗一起巡视街道。
柳传宗看着铜钱,疑惑道:“这是什么?”
范良笑着解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咱们在秦淮河当巡警,自然要吃这秦淮河的胭脂钱。”
“受……受贿?”柳传宗不敢置信。
范良说道:“啥叫受贿?咱又没有违法,也没坏了朝廷规矩。放心吧,这不是什么黑心钱。那些妓院若敢强迫国人,肯定是要被法办的。他们教训番邦女子,这咱们管不着,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
柳传宗问道:“这钱,每月都有?”
范良说道:“每月都有,也不算多,只能买十几斤米,细水长流下来不错了。”
柳传宗默然,每个巡警都有,那些上官肯定也有,而且拿的钱必然更多。
大同新朝,不该这样!
而且,若是从别的地方来钱,柳传宗或许还能勉强接受。但这是妓院的皮肉钱,是从苦命女子身上得来的,柳传宗拿到手里会嫌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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