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魂的利刃刺入一头巨兽的脑袋,他搅动手中的血刃,把那头不知名的巨兽脑袋给搅的稀烂,然后才停下了手。血魂生性凶残,他对待自己的对手,也绝不手下留情,越是血腥的场面,他越是兴奋,而且这家伙有一个属性,那就是越战越勇,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他怕的东西,就
算是比他在强大的敌人,最后也不一定能敌得过他。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他觉得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莫过于杀戮了,只要给他足够的条件,他能把杀戮做成一件艺术,沼泽地里面的凶兽,大都来自于冥府,这些东西
是通过法则漏洞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但是同时它们又受限于宇宙法则,所以它们不能离开沼泽地,只能在这方圆数百公里徘徊,偶尔遇到一两个路过了,它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将其吞噬。
可惜的是,这一干凶兽似乎是来错了地方,它们的运气也不是太好,本来它们以为,遇到的是一队美食,但是没有想到,这些家伙们,比它们还要残暴。从重狱里面一路杀出来,能够活着走到这里的,无不是精英,这群人当中十有八九都是不好招惹的人物,他们血经百战,在龙翔的帮助下又让自己的实力快速的恢复,所
以现在他们几乎全是颠峰的状态。“血魂,控制不住你的魂之心,你会入魔的。”说话的是一名女子,她也是这个队伍中唯一的女性,她算不上漂亮,但挺耐看,这个队伍中的人,没有愿意跟血魂说话,因
为他的杀气太重了。
大凡跟血魂说话的人,大家都是小心翼翼的,因为血魂血上的血腥感觉,让大家觉得压抑,所以这一路走来,索性大家都不理会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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