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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顺着柯南的话称柯南是自己的朋友益于日后的感情线发展。
但这种事要实事求是,现在的柯南确实算不上他的朋友。
在富江的眼里,柯南只是一个披着人皮的死神,寄居在小兰家里的寄居人。
说起来,比起朋友反倒是更像敌人。
不仅仅因为他是酒厂人,还因为这年头,寄居人这行业也是会内卷的。
柯南寄居在了小兰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抢了他的饭碗。
如果柯南是寄居在阿笠博士家,那现在的富江只要稍微说些花言巧语,就能轻易地以侦探学徒或是兰的闺蜜的身份寄居到侦探事务所。
别问花言巧语怎么说,问就是魅惑。
柯南的笑容有点发僵,这人怎么突然这么直白了?
对小兰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样!
哦不对,对小兰的时候偶尔也是挺直白的。
“但是,你有机会和我成为朋友。”富江蹲下来摸了摸柯南的大脑袋瓜。
见柯南抬起头,大大的眼睛里除了死亡只剩疑惑,富江解释道:
“因为他的态度,那价值百万的礼物是和他无缘了。”
富江站起身,抬起手看着自己的掌心,“我为他换了个礼物,一首歌怎么样?”
“挺好啊,正好雷克斯乐团是搞音乐的。”柯南挠了挠头,“可是这与我有关吗?”
“当然有关,我需要一个搭档来和我合唱。”富江弯腰向柯南伸出手掌,“愿意加入我的黑鸦乐团么?”
说起来,组织似乎有一个别名,就叫乌鸦军团,那位先生也与乌丸莲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不排除是他本人的可能性。
那黑鸦乐团说不定真的有点搞头,可以当成组织的娱乐团体。
吉他手就选长发琴酒好了,他烫个发倒是有那种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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