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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影摇曳。
觥筹交错。
晚宴上,欢声笑语,响成一片。
格雷特痛苦地打了一个哈欠。
……所以为什么我要熬夜?为什么有这么多朋友在,我却偏偏被分到了接待血族的活计?为什么我不能去和矮人,野蛮人,兽人聊天?
血族不能见阳光。矮人虽然不怕阳光,却更适应地底的黑暗环境。而这次来访的兽人中,地位较高的那些——比如虎人,狮人,豹人——对于黑夜同样适应无碍。
取最大公约数的结果就是,尽地主之谊的人类,只好努力熬夜了。
左看看,右看看,周围的魔法师们,也多半面有菜色。这个世界的魔法师习惯了早睡早起、按时睡眠回复精神力。让他们熬夜加班什么的,不是做不到,但是,真的很痛苦就是了。
“诺德马克先生,您累了吗?要去休息了吗?”
身边的客人笑吟吟问。他托着一只晶莹剔透的高脚玻璃杯,杯中深红色的液体光影荡漾,酒香扑鼻。虽然格雷特只要看上一眼,就恍惚能闻到血腥味扑鼻而来……
话说血族为啥喜欢在血里掺酒,更正,在酒里掺血啊。
格雷特不是不理解这种喝法,在他看来,这就和前世在红酒里掺可乐,在白酒里掺雪碧没啥区别,无非就是图一个口味。然而问题是,非要在血红蛋白里掺酒精……
格雷特看了就想给他一支洛纳酮。
“哦,不,我还不累,赛贝什先生。”格雷特认真摇头,继续履行外交使命。同时,控制自己将目光聚焦在对方脸上,坚决不往下看:
真见鬼,为什么我在一位男士——哪怕是血族——的身上,同时看到了金线绣制的华丽花边,蕾丝蓬蓬袖口,丝袜,紧身裤,高跟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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