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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一万支斗米式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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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对孙传庭这个名字,倒是有印象,当初决定要修筑大凌河堡,就是他在朝堂上不卑不亢的传达了袁崇焕的意思。

也仅限于印象不错。

其他关于孙传庭的履历,政绩,籍贯等等一概不知,就这么把匡扶大明的重任交给了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人,未免太过草率了些。

王承恩突然递了一句:“伯爷,这个孙传庭过去是个文官,现在只是曹文诏帐下的师爷,怎么举荐他担当这么沉重的重任。”

“不如换成曹文诏,曹游击在辽东素来有辽东第一悍将的名头,应该比一个孙传庭更能打仗。”

举荐个屁,大舅哥曹文诏就是因为剿匪死在了崇祯八年,朱舜打死也不会举荐大舅哥出来剿匪。

朱舜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王承恩这是明贬暗褒,是为了给崇祯吃个定心丸。

这句话说完,本来还有些迟疑的崇祯,下到了一道诏令:“承恩,拟一道圣旨,宣孙传庭入朝觐见。”

孙传庭终于要登上历史的舞台了。

比历史上早了一年,亲手缔造了这一切的朱舜,心里莫名的有些激荡,脸上还有一如既往的平静:“皇上,臣先行告退了。”

半句话没提帝师的事情。

回到工业之城。

朱舜第一时间去了军火公司,找到了正在钻研火炮的赵斗米:“斗米式步枪生产多少了,锥型铅弹有多少库存。”

赵斗米正在绘制的一张图纸,汇报军火公司最近的情况:“恩师,大明军火公司目前已经有两条兵工线,两条铅弹线。”

“两条兵工线去掉那些残次品,每个月能制造四千支斗米式步枪,朝廷、曹游击、福王世子分别买走了一部分,现在还剩下一万支斗米式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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