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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四章 裹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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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易轻轻捏了捏昭平满是胶原蛋白的小脸,感受着指尖的柔软,对着两个小丫头十分宠溺的说道。

“不想裹脚就不裹吧!”

“朕的女儿和妹妹可不愁嫁!”

“以后谁要是向让你们裹脚,你们就说皇帝不让裹,谁要给你们裹脚,谁就是抗旨不遵,要杀头的。”

刘易对于裹脚这件事,发自内心是厌恶的。

但裹脚这件事,只能被算做是一种陋习,是不好直接用法令来进行相关规定的。

裹脚确实对女性是一种摧残,但谁要真以为这个时代的裹脚,就真是网络上的那些骨骼都给裹变形了的三寸金莲。

就是在侮辱人的智商了。

古代的士大夫们虽然喜欢小脚,但真没那么变态。

裹脚之事开始于宋,盛行于明清两代。

明朝的女子虽然也裹脚,也裹脚只是对脚型进行矫正,让女子的脚型变得更加好看一些。

这个时代的人不是变态,又怎么会认为骨头都被裹变形了的三寸金莲好看呢!

最起码刘易穿过来这些年,是真没见过被裹成三寸金莲的小脚。

其实历史上,就算是清初,裹脚也没有裹到三寸金莲那种地步的。

直到清朝中期,裹脚这种陋习才逐渐发展为三寸金莲那种模样。

所以,刘易虽然反感裹脚,但却也没直接下法令禁止裹脚。

因为在这个时代,裹脚就像是同时期欧洲的束腰,是一种为了追求美丽而做的“整容”。

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事情,但远还没发展到摧残女性骨骼的“三寸金莲”的程度。

甚至,比起同时期欧洲经常勒死人的束胸,这个时代中国的裹脚都不算什么了。

自己的女儿和妹妹不想裹脚,刘易是绝对支持的。

虽然刘易没准备发行法令来禁止裹脚,但他也没准备坐视裹脚这种陋习往三寸金莲的那种程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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