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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谈判随之展开。
大陆历1758年8月1日,帝国租界总督府与丹斯共和国新政府在阿托纳港的总督府内进行谈判,双方围绕着条约内的十年的租借期进行激烈的谈判。
毫无疑问,丹斯共和国是想要将十年的期限降低为原先的五年,如果期限真的削减为五年的话,就意味着帝国势力必须在两年后撤离此地,将他们建设好的繁华的沿海大都市双手奉还给丹斯人。
这对帝国人来说,是完全不可能接受的,在谈判上,纳哈斯·尼尔森态度坚决地表示十年的期限是不可能更改的,这是帝国政府的底线,如果丹斯人执意想要更改,那就用武力来索取吧。
使用武力可以说是丹斯人最想避免的,他们深知就算再给他们发展一百年,恐怕都无法追赶上帝国的势力,因此他们一听见帝国人叫嚣着武力,立马就萎了。
还没等他们提出新的想法,帝国这边就提出了愿意将丹斯新政府想要的罪犯罗布·哈维引渡回去,但是他们还有另外一个附带的条件,那就是丹斯新政府承认十年租借期的这份条约的合法性——这也算是变相的给丹斯人一个台阶下。
帝国也不想在远离本土的地方开战,或许他们能够轻而易举的干翻丹斯共和国,但肯定会引起周边各国的恐惧,并导致各国联合起来对抗帝国军队。
帝国军队在遥远的异国他乡作战,没有充足的后勤补给,以一己之力面对各国联军,也是很吃力的。
对于帝国提供的这一台阶,丹斯政府尽管再不情愿,但也知道帝国人是不会同意缩短租借期限的,便只能捏着鼻子接受帝国人用罗布·哈维和跟他出逃的几个支持者换取新政府承认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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