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李存孝在,一家人不缺粮食也不缺肉吃,何氏自己做刺绣赚到的钱和李顺安给她的住宿费“保姆费”用来买其他东西,三个人的日子过得非常舒适。
转眼几年过去,安敬思和李顺安都长大了。李顺安长成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子,每天“广播体操”的锻炼让他的身体修长标准,并不因为力气大而壮实得如同熊一样。安敬思有外族血统,五官轮廓深邃,如同斧削了一般英俊,让城中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看到他都不由纷纷红了脸,媒婆更是隔三差五就来安家给安敬思说亲,不过被何氏拒绝了。何氏早已经发现了李顺安的女孩子身份,她一心想要李顺安给自己做媳妇。
李顺安因为这些年的努力修炼,实力增强了许多,虽然她的力气没有安敬思大,但身手比安敬思更加灵活。两个人比试,胜负在五五之数。
这天安敬思出门,回来时背后跟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女孩子穿着绫罗绸缎,身上佩戴的首饰全是精品,一看就是出身富贵人家。她看着安敬思的眼神让何氏和李顺安知道她喜欢安敬思,按理说何氏应该高兴才对,但何氏却不喜欢这个叫做金玲的女孩子,认为这个女孩子刁蛮任性,做不了好妻子和好儿媳。若是金玲嫁给了安敬思,她这个做娘的与儿媳之间肯定不会相安无事,时时会爆发矛盾。所以,儿媳妇还是要顺安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当才好。
何氏将安敬思拉倒一边,小声地问道:“儿啊,你怎么认识了这么个大小姐?”
安敬思一脸郁闷:“我救了她,然后就被她缠上了。”
早知道就不救这位大小姐了,这位大小姐虽然是一个人,但暗处跟着又保护的人,自己就算不出头,她也不会有事儿。结果自己出头了,便被这个刁蛮的大小姐缠上了。他不喜欢这位大小姐,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性格霸道刁蛮,完全不是他喜欢的菜,他喜欢的是温柔贤淑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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