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小时之后,陆远将游戏角色继续挂在线上修炼,而自己则退了游戏,联系上了陈飞天。
“喂,陆哥,这么着急让我下线,是找我有什么事吗?”
陆远:“我马上给你发一份电子合约过来,你仔细看内容,如果觉得合适的话,就签了吧。”
“啥玩意儿?电子合约?”
陆远:“嗯,这是我花了不少时间拟定的,你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如果觉得OK,就签了吧。”
“我靠......”
陆远之前毕竟是做过职业选手的,所以对于合约方面的知识储备也还算不错。
这是一份具备XX效力的电子合约,是关于由陆远出资,而陈飞天进行主要工作的公会合约。
在当今的世界中,游戏界的方方面面也都算是非常完善了,公会这个游戏组织因为会存在现实货币的流通,所以也会**X所约束。
陆远的想法很简单,由于在灵耀中自己游戏人物“陆千寻”的特殊原因,将来很有可能是继承NPC势力“隐殿”。
为了防止日后发展的矛盾,两块建帮令牌,必须要找其他人来执行。
陆远第一个想到的,自然就是陈飞天!
自己出资,然后给陈飞天一定的股份,自己当个甩手掌柜,陈飞天来当会长,负责管理公会事宜。
原则上,公会的发展方向依旧是陆远说了算的。
之所以选择陈飞天,一来是因为长久接触,对于陈飞天的品性了解比较深,二来,陈飞天的能力和潜力还是比较靠谱的。
如果这个合约能签下来,那双方就等于产生了有XX效应的合作关系,陆远也就能放心在陈飞天身上多做一些“投资”了。
比如教陈飞天更多的技巧,比如让陈飞天进入隐殿。
比如让陈飞天知道一些关于隐殿和皇室的内幕,以方便后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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