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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帅面前的程咬金绝对不是什么蓝靛脸红胡须,也不是大脑袋。身材确实高大,不过年过六旬,已经变得很瘦削,花白的胡子,一副慈祥老人的模样。
也没有骑什么大肚子蝈蝈红,仆从甚至没有牵马,一辆马车等在旁边。
小帅不认为程咬金是浪得虚名,人家是战场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开国国公,只不过征战一生,英雄迟暮,体格已经不行了。
“程公这是要去哪儿啊,何以如此匆匆?”
“唉,人老了想在家享两天福也不行,圣人刚封了某岐州刺史,这就上任去也。”
唐初的岐州就是现代的宝鸡,小帅从西来,不久前刚从那儿路过,倒是不太远。
不过程咬金可是从一品的镇军大将军,做过好几个地方的大都督,怎么降职当了个从三品的刺史?看老爷子面色并无不满,还隐隐有点儿得意的神色,似乎又不是坏事。
小帅情商尚可,没敢问人家为啥被降职了,只是安慰,“程公一生为国操劳,是我辈楷模。道左相逢,也没准备程仪。缪拉,拿二十瓶茅台酒来。”
真正的红胡子蓝眼睛的缪拉,领人从马车上抱了二十瓶茅台搬到了程咬金的马车上。这本来就是准备好送到卢国公府的,这里送也一样。
小帅从现代搬了不少的茅台送人,茅台酒涨价,恐怕也有小帅起的负面作用。
程咬金笑眯眯地,“大都护,老夫倚老卖老,就叫你一声贤侄了。如今我程家在长安算是土著,你初到长安,有什么不方便之处,尽管提出来。”
手往身后一点,“那个,怀亮,你过来,和苏贤侄好好盘桓盘桓,以后多交往。”
程咬金身后送别的一水儿的六条彪形大汉,个个威风凛凛,满脸大胡子,嗯,还有个中年书生。一条大汉应声而至,弯腰叉手,“左卫中郎将程怀亮,参见大都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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