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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绣花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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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黎昨天买东西的时候就留意过哪里卖这个婚嫁用品的,今天再去买自然轻车路熟。有钱好办事,鞋子衣服布匹首饰一应俱全。

“已经买了三匹布,我跟妞自己也织了些,给她用应该够了,只是还要买几匹好一点的缎子给亲家公,亲家母,自己织的恐怕是上不了台面。对了,那边还有两个小姑,是不是也该准备点什么?”虎子嫂边盘点着已经买了的东西,边跟薛黎商量着。

“这个,我没经验,你看着办好。不过你说那家的小姑子年纪还小,出阁还得好几年,看来大妞还得跟她们住一段时间,那是应该准备一点东西。毕竟姑嫂关系处理好了,在婆婆家会好过一点。”说着薛黎不由得想起一首描写新嫁娘的唐诗“三日入厨下,洗手做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诗中那个新妇,明显是聪明的,她抓住了两个关节:一是婆婆,因为这个家庭长期以来是由婆婆操持家务的,全家都吃她煮的饭菜,在这方面,只要她满意了,其他人也就没有异议了。再一是小姑,这固然是因为小姑对于妈妈的口味最熟悉,同时还因为,新娘除了丈夫以外,与新家庭中其他成员最有可能首先亲近起来的,就是小姑,因为小姑迟早也要出嫁,她心理上也很想从嫂嫂身上来体会察看一下做新娘的种种有益的经验。

有人说这首诗说明了古代妇女地位低,薛黎对这种说法是嗤之以鼻。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一个好的女人操持家事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俗话说“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她不认为进厨房给婆婆做顿饭就地位低下了。百善孝为先,难道给婆婆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大给你做丈夫,你连侍奉她一下都不行?当然,婆婆恶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中国古代的孝也不是单纯的唯命是从,若长辈做错了事,儿女不去规劝反而一味的附和,陷长辈于不义,这才是真正的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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