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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寺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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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菱本没有想那样多,听得秋爽这般说,不由自主地低头看向了那两只肥禽。

鸡应当是野鸡,正凶巴巴地打着短鸣,想方设法挣脱脚上的藤条。

它头冠鲜红,爪子尖利,尾羽拖得长长的,五彩斑斓,在阳光下透着灿亮的光泽,同那等不够得意的孔雀开屏比起来,也只逊色三分而已。

只是胖得有点过分了……

感觉好似普通农户家里头蓄养的,也比不上它肉多。

如果烤熟了,会不会一咬一口油?

也怪不得秋爽会想吃它的肉……

一面想着,她摇了摇头,把脑子里那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开,又去看那只付了“定钱”才好容易得来的肥兔。

当时是远远瞧见,看得并不清楚,此回离得近了细看,这白兔皮毛油光水滑,白得像雪一般,从顶上的兔耳朵,到后头那小小的球尾巴,没有一根杂毛,不仅如此,还干净极了。

白兔挣扎了一会,见脱不开身,也懒得动了,只蜷在当地,眨巴眨巴眼睛,低头发起呆来。

季清菱看着看着,只觉得怪怪的,转头问道:“五哥,这兔子看着不像是野的。”

顾延章也走近了两步,认真看了一回,也点头道:“看着像是人养的。”

山野之物,一般来说身上有些脏污才是正常的,像这一只兔子,身上干净得连灰土都没有,连两只兔耳朵里头都没有半点污垢,简直是异类。

况且先不说这高山之巅,会不会有兔子,即便是有,寻常能见的也是灰兔,少有白毛兔子。

白兔惯来都是祥瑞之物,不是民间极难得偶然捉到进了上,便是番邦入供才能得有。

顾延章原来入京省试,得了状元之后,同季清菱也趁着天子开放玉津园给百姓赏玩时,去逛过一二回,里头那几只白兔都还夹着一二缕灰毛,单论毛色纯净,竟还比不上眼前这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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