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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他现在变得沉默寡言,除了忙些设计事务以外,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陪伴在余诗曼的身边。
他每天至少呼唤余诗曼一千次,这是他对自己硬性的规定,不完成任务,绝对不休息。还有一个规定就是,每天晚上,他定了闹钟,每隔一个小时给余诗曼翻一次身。
特别是他做了一个任何傻子都不会做的决定。
他找到余诗曼的叔叔余庚水,他想和余诗曼拿结婚证。他向余庚水提出这件事情的原因就是,如果拿了结婚证,他们是夫妻了。他可以更方便给余诗曼擦洗身子。
那天,苏阳找到余庚水,他们夫妻都在家。
当苏阳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余庚水还有些犹豫,毕竟余诗曼是他的亲侄女。
余庚水的妻子一听要苏阳要把这个烫手山芋接过去,她立即上前对苏阳说道:“那好啊,这更加方便照顾她,好的,我们家完全同意。”
看到她自己的丈夫余庚水还在犹豫,她气得用脚直踩她的丈夫余庚水。看到自己的丈夫不同意,她把自己的丈夫拉到一边,使劲地做她丈夫的思想工作。
“你是假傻还是真傻啊,如果她是好人,迟早也会嫁出去的,她又不是你的亲生女儿?
再说了,她现在已经成了植物人,哪个憨憨愿意娶她,他要娶走,我们还巴不得的事情呢?
你呢,倒好,一句不吭,到时候,你来服侍她吃喝拉撒吗?
难道你没有看见,那长发青年,搞艺术的人不是傻就是痴,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余庚水在妻子的无理蛮横的催促下,他最终还是同意了苏阳的要求,不过,他也有一个要求,就是他们不能离开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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