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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新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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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陈凌还是举着猎枪又对着野猪身上开了几枪。

挑的位置也很显眼。

按王立献和刘广利这些老猎手的说法,野猪膘肥力壮,枪猎的时候,眼睛难以打中,所以一般打肚皮,或者肩胛骨等两三个部位。

一是目标大。

二是这些地方是距离野猪的心脏和肺部比较近。

打中了,野猪体力流失很快,猛冲一阵之后就再跑不起来。

这时候再用狗围上去,慢慢的缠住,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拿下。

陈凌补枪不为别的。

他这人骨子里懒散。嫌麻烦,不想过多给人解释。

不然这么快杀死一头大公猪。

猪身上还没枪眼。

任谁也觉得奇怪。

狗厉害也不是这样的厉害法。

稍后,等陈泽带着大部队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黑娃和小金身上满是血迹,山谷一侧的草地之中,一头长嘴獠牙体格粗大壮硕的野猪躺在那里,身下已经淌了一片血泊。

众人一时间惊讶至极。

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猎到这样一头大公猪。

询问着陈凌情况的同时,也上前翻动猪身检查。

最后一行人看看陈凌,又看看群狗,忍不住一阵抽凉气。

“厉害啊,太厉害了,富贵你这一个人带着狗就把这么大的野猪干翻了啊。”

陈凌摇摇头:“哪能啊,我追上来的时候,狗群已经把野猪围上了,我就放了几枪而已。”

其实这样猎猪也是一种最简单、最常规的猎法。

发现野猪最新踪迹,确知野猪就在附近。

就放猎狗撵山,把野猪围住,然后射击。

不过什么时候放狗有讲究。

放早了,野猪跟猎狗拼斗时间长,猎狗会受伤。

尤其像这样的大公猪,獠牙一挑,就能把狗开膛破肚。

放晚了,野猪就会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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