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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这就开始让城中的侨民做好准备,将军最好派兵监视好西南地区,不要让敌人偷袭到我们撤退的队伍。”
“既然要带着大家撤退,我们就得确保侨民的安全。”
拉姆齐已经不愿意再去想将来的事情了。
即使是以后大嘤帝国的军队再次打回来了,那也不是自己的功劳。
罗伯特说的没错,绝对不能够让加尔各答大嘤侨民落到这些土著的手中,否则他们的下场将会很惨。
下城,孟人的聚居区,现在已经成为了圣军控制下的前敌阵地。
陈玉成的司令部就设在这里。
“哈桑,你的猛虎军准备得怎么样了?”陈玉成问道。
哈桑手下的猛虎军是当初圣军在达卡城征募的。
这是圣军手下唯一的一支仆从军。
哈桑也明白,他们干的就是脏活、累活,打仗的时候他们要冲在最前面。
做炮灰就要有做炮灰的觉悟。
至少他们在圣国的地位比那些印人要高很多。
圣王给他们地位以及财富,他们就要向圣王卖命。
哈桑也经常这么为自己手下的将领外边洗脑。
这两年,他手下的士兵换了一茬又一茬。
死了一批,圣军就会给他补上一批。
哈桑不在乎,反正他是将军,又不要冲锋陷阵。
“回英王殿下的话,末将已经在下城这里动员了将近五万名民兵,他们都愿意为圣国冲锋陷阵。只要能够赶走那些万恶的白人,他们什么都愿意做。”
哈桑已经能够讲一口流利的汉语。
不到两年时间就能够学会汉语,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可见机会总是会选择那些有准备的聪明人。
陈玉成不在意哈桑是怎么让这些人自愿去冲锋陷阵的。
现在就要发动总攻了,圣军不能有太大的伤亡,所以他需要很多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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