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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
小马儿……大马儿梅瑰四蹄子跪倒、双手伏地,费劲吧啦地给林朝雨磕了一个响头,算是正式拜她为师了。
梧桐趁机把梅瑰尾巴上的毛给剃了,她的“马尾毛”是白色的,看起来非常顺滑、柔软,梧桐眼馋很久了。
马鬃尾有纤维长、拉力强、耐磨耐湿、不易折断等特点,是制作丝竹乐器弓弦的上好原料。
而梅瑰的尾毛就更不一般了,它的构造很特殊,加之有非常高的强度与弹性,可以成为极佳的乐器弓毛等材料。
其实,梅瑰完全能够靠卖尾巴毛来养活自己,甚至她可以采取“饥饿营销”的策略,一个月限量一根,一根尾毛天价。
有人买的。
只不过,梅瑰并不懂“饥饿营销”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尾巴毛价值如何,所以,她只会沦为梧桐的“工具羊”,被他“薅羊毛”。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无论多么能打架的人,想要成为强者,还是得读书。
知识就是力量,没脑子只会被利用。
小苏湄很开心,因为她不是辈分最小的那个人了,她有大师妹了!但同时,她也产生了强烈的紧迫感,因为可能过不了多久,梅瑰的武力值就会超过她。
梅瑰的先天身体素质比苏湄强太多了,再等到她学到了战斗技巧,那梅瑰的战斗能力就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的飙升,超过苏湄可能用不了几年,到那时,苏湄作为小师姐还有何颜面可言?
苏湄的小个头儿本就比梅瑰矮上很多。
自认为是天才的苏湄还是很有自尊心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像是林朝雨那般,即便当了“废物”,看起来武力值垫底,也不自觉得丢人。
不过话是这么说,但林朝雨的战斗能力真不是垫底的,只是看起来像罢了,她对剑心的领悟虽说不如苏湄,但她动起手来,也未必打不过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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