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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之后,时间又过去了两天。
在这三天里,北暮的小生活过当相当充实。
吃饭睡觉逗柯南。
尤其是逗柯南,那是最有意思的,有趣程度甚至快接近洋子小姐的节目。
当初待在小兰家,他还只得老老实实看电视,因为小兰这个护崽狂魔,他还没干个什么,小兰就叉腰凶他。
整的就像个老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把自己的崽死死护在身后。
最可气是柯南那表情,真的是贱到不行。
就躲在小兰背后,仗着金身无敌,疯狂放技能嘲讽他。
可是时代变了啊,现在这是在他自己家!
现在可就是天高任鸟飞。
什么鸟主意,他都想的出来。
不仅敢想,他还敢于付诸实践。
总而言之,他玩了个爽。
爽到当小兰要来接回柯南时,他甚至都有那么一丝丝的不舍。
更甚至,他还认真的考虑了一下,让柯南一直住在这里的可能性。
可惜的是,小兰简直就是狮子大开口。
她条件还是最初的那一个,用明美换柯南,否则免谈。
那肯定不行啊,玩具玩的再好,也不能当饭的吃啊。
除非能训练出柯南做饭的手艺,但是北暮又怕他在饭里下毒。
作为一个侦探,作为一个常年混迹在凶杀现场第一线的侦探。
北暮一直坚信,柯南这家伙会肯定会一些下毒技巧。
比如某种慢性毒药,任谁来查都查不出来的那种。
见事不可为,北暮也只得和柯南依依惜别,亲自把二人送到了楼下,目视着他们远去。
他摇头长叹道,“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天涯何处觅知音啊。”
跟着下来的明美表情古怪,她虽然听不懂前半句,但是知音二字还是明白意思的。
谁家知音是成天就被按在沙发上,蒙着被子用枕头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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