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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华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为什么他看到这位大叔会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就是很奇怪。
并且首次见面,方华叫人叔,几乎是脱口而出,非常自然。
他始终觉得这位大叔,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
他只是心在流浪,穿着破烂也遮盖不住那种非于常人的气质。
他的眼神很柔和。
那在某一瞬间,却充满了威严。
他身为流浪汉,却没有丝毫的自卑感。
出入高档的场所,随意自然,不见拘束。
别说是流浪汉了,要是普通人来这家高档的餐厅,也会略显拘谨。
但他就是很随意大方。
也不是那种装。
就是很随意,就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怎么舒服怎么来。
服务员显然是认识他了。
看到他来了之后,很热情的招待,并没有因他穿着破烂而有丝毫的嫌弃。
两人好像很熟的样子,询问他是否还要以前的套餐。
这位服务员第一次接待他的时候,确实有些诧异。
以为是进店要饭的流浪汉。
服务员不讨厌穷人,但极其讨厌那种有手有脚的人四处乞讨。
后来发现这位流浪汉,跟其他流浪汉不同。
他抽的烟甚至都比来这里吃饭的其他客人都要高一个档次。
他点的餐也颇显浪费。
明明吃不完,却还要点那么多。
剩下的也不打包。
但他不是天天来,他的资金好像也不是太富裕。
服务员在街头看见过他几次,坐在角落里啃面包和矿泉水的时候也有很多。
像是攒够了钱就来餐厅吃顿好的,没钱的时候就忍着。
就是很怪的一个人,他都不能把钱平均分配着话吗?
他那一包烟的价钱就够他吃几天不错的饭了。
还有来餐厅的时候,明明一块牛排他都吃不完,偏偏还要点两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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