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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的暖风习习,李忠信安静地走在街上,安静的回首。
他的目光扫过城市里面那些陌生而充满朝气的面孔,心莫名地激动起来。
这种朝气是后世李忠信极少看到的,后世纸醉金迷的生活让人们沉沦,也变得暮气沉沉的,和这个时代的气息截然不同。
他重生到八二年的江城,城市里有着这样朝气的人们,李忠信坚信,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够让这个城市铸就辉煌。
重生以来的这段时间里,李忠信的思想开始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要让家里面的人幸福,只想要让家里面的人日后不再为钱劳累奔波。
可是,当李忠信在竹板屯那边改变了很多人的生活,让那些在地里刨食的人们脸上露出了真诚幸福的微笑以后,李忠信的心境又有了新的升华。
既然老天让他重生到八二年,让他成为了能够决定很多人命运的弄潮儿,他应该要把目光放得远大,让江城因为他的存在而改变。
“看,那边的那个孩子穿了一件海军衫,一双回力鞋,还戴了一块SH表,真带劲。”
“有什么好看的,不过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崽子出来嘚瑟来了。咱们玩咱们的,那种走资派家的狗崽子,咱们不要去理他。”
“就是,现在能穿这样衣服,戴上手表的孩子就没有好人。”
李忠信没有想到,他穿个衣服戴着表逛个街,怎么就成了走资派家的狗崽子了。
对于那些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李忠信也没有任何的想法。
嘴长在他们脸上,他也没办法控制,总不能因为这样的一种事情和几个孩子一般见识。
后世的夏天在街上穿什么?一百个人甚至能给予出来一百二十个以上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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