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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把母亲给他做的布包打开,从里面取出几张字帖。
“我写的。”
只一眼,韩博文就觉得头皮发麻。
当今学子最初习字,用的多是正楷,只因大盛朝太祖皇帝对楷书甚是喜爱,后建立大盛,科举改用楷书。
眼前的字帖是行书,介于草书和楷书之间的一种字体。
楷法过多为行楷,草法过多为行草。
韩镜这张字体,写的就是行草。
一幅字帖是不是好字,其实没那么多的规矩,有些书法大家是靠着吹捧出来的,吹的再厉害,不好就是不好。
但是那些真正的书法大家写的字,即便是普通人也会看的赏心悦目,那是一种看一眼就让人觉得舒服的感觉。
哪怕是潦草的几乎认不出来的草书,也给人一种笔走游龙的意境。
如若这幅字帖真的是韩镜写的,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现在的心情,有种想乘风归去的空荡感。
虽无风骨,却有形态。
“我这次来,有事想和堂哥说。”
韩博文不知道该不该相信韩镜的话,放在任何人身上都觉得够古怪的。
他不是天才,能考上童生,靠的是埋头苦读。
因此,他无法理解天才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他辛苦近十五年才考中童生,别人只需要一两年,那种打击说实话真的很大。
嫉妒肯定不会有,他和韩镜可是同宗同族,日后如果韩镜高中,可是整个韩家的荣光,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什么事?”
“堂哥可能不知道,我四叔娶了徐家女。”
“这有什么问题?”韩博文纳闷,这不是东桑村人尽皆知的事情吗?
韩镜压低声音道:“事实上,四叔是给人做了赘婿。”
听到最后两个字,韩博文瞬间皱紧了眉头。
赘婿无法参加科举,这是朝廷明文规定的,且赘婿的地位极地,在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一个男人居然给人做上门女婿,地位比之乞丐还要低下,等同于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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