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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龙族》这本书是御守光中学时候通过学校旁边的旧书摊上一本《小说绘》上偶然看到的。
然后他就喜欢上这个故事了,衰衰贱贱平常看上去无能懦弱但在关键时候会毫不犹豫付出自己四分之一生命拯救所有人的路明非、一身神秘但却为了哥哥路明非好的小恶魔、看上去是座冰山但实际上很会关心人的“八婆”师兄楚子航、一直想斩断宿命最大梦想是去法国的蒙塔利维海滩卖防晒油的源家少主“象龟”源稚生,还有本身拥有强大力量都却柔柔弱弱的绘梨衣……
最重要的是,御守光觉得自己很像故事的男主角——路明非这个衰仔,当然指的是那样的性格。
都是喜欢着班级上那些耀眼的女孩,但却自卑着不敢上前,只是因为自己是个没有人管的孤儿。
路明非甚至比前世的他还要好,路明非好歹打游戏也是很厉害的,而御守光前世接触游戏已经是出来工作之后的事情了。
而且路明非好歹有着叔叔一家能收留他,而御守光前世呢?
只能和一大群孤儿院的孩子挤在老旧的房子里,御守光甚至还能想起,每到下雨的时候,他们在床上还能感觉到不断有雨水滴到身上的冰凉触感。
他成年前甚至都没有拥有过自己的一台手机,后来勉强上了一个二本大学,平时不上课就去做兼职赚钱的情况下,才买到了人生中第一台智能手机。
当时的他是那么地激动,握着那部白色的智能手机紧紧不放手。
而在此之前,书籍便是他唯一的娱乐方式。
这就是前世的御守光,比路明非还要惨的人生。
所以他才会那么喜欢《龙族》这个故事。
甚至御守光有时候会幻想着,会有那么一天,从大洋彼岸,突然来了一架直升机,直接从上面下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对着他说,“余sir,现在欧洲那边情况紧急,需要你去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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