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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审查相关案件材料后,都不认为魏安国和骆光明有滥用职权行为,时任江宁区副区长、东宁市江宁区公安分局局长柳建木曾在该案二审前找到龚泰然,希望能公正调查、审理此案,而龚泰然向其表示,听取检察院汇报后,认为魏安国和骆光明确实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与此同时,东宁市公安局王明东副局长还曾亲笔写信给龚泰然,希望公平审理。
主要是一审过后,魏安国开始申诉、信访。
东宁市公安机关曾对相关证据、犯罪要件等进行过研判,并邀请知名法学专家进行法律分析,均认为骆光明和魏安国不构成犯罪。
王明东曾建议以组织名义与东宁市法院进行沟通,恳请法院依法办案,但东宁市公安局局长曾兴德没有同意。
于是王明东以个人的名义给东宁市政法委书记龚泰然手写书信,向其介绍了案情和专家意见。
王明东在信中提到尊敬的龚书记,据说这个案件是您批示进行查处,我认为您批示的原因是要求基层同志把整个事情调查清楚,但您不可能要求基层同志必须就这个案件进行定性和如何办案。
可能有些同志误解了您的意思,导致把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办成犯罪案件。希望龚书记关心、关爱干警,不要让干警流血又流泪’。
王明东除了写信给龚泰然外,同时还写信给了东宁市中级法院负责人,希望能公平审理此案。
几天后,王明东接到了龚泰然专职秘书屠雪峰的电话,被告知龚书记已经收到信件,但并不知道这件案件,未作出批示;龚书记并不方便插手具体案件。
王明东之所以写信,也是基于当时在在东宁市政法系统有多个关于龚泰然批示这起案件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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