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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忧和洛瑾到正庭时,明月早已睡去,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胜有情。
被江湖中人尊称用枪宗师的洛尘其实还有另一称号--儒仙。儒字是因洛尘祖上三代都入朝为官,是名副其实官宦世家,洛尘之父对洛尘想来多么严格,从小便学富五车的他,其实对文学并不感冒。弱冠之年,牵一匹瘦马屁颠屁颠进京赶考。
对自己儿子抱有重望的洛父还未等城中传来洛尘奉京上榜喜讯,却先迎来洛尘中途被江湖风尘女子拐跑噩耗。
那个江湖姑娘只是对洛尘说了一句:喂,跟我走吗。
这个从小只会磨墨吟诗官四代想都没想牵起姑娘的手,舍去锦衣玉食,在风尘仆仆江湖中摸爬滚打。
好在他武学天赋极高,不过二三年,败阳城四大高手,名声大噪于江湖。
大家都不知道,洛尘之所以用枪,只是娘亲随口敷衍一句你拿枪真好看。
吴忧静静看着坐在中庭台阶上缝补衣物的大宗师,认真专注模样,似乎连他们到了屋中也并不注意。
拉线,铺平,穿针,线走长龙,最后手腕稍稍用力,如苦练三十年基本功的大厨优雅抽虾线般,姿态干净唯美,让人久久不能回神。
吴忧微微一笑,寻常缝补个衣物气质都宛如仙人,更何况手里持枪的大宗师?
这便是为何洛尘当得起仙字称号缘故。
扯线打结,洛尘将衣服铺开,见衣物缺口远看好像如初般,他这才松了口气,“你娘喜欢没事就跑到府中树林里,不是摘花就是捉虫,有时起了兴头连衣服被树枝刮破都不知。”
洛瑾垂眉浅笑,父亲爱母亲,几乎到了宠溺程度。洛老爷驾鹤西去后,洛尘本打算接受老宅子,可母亲不喜欢,说阴森可怕,洛尘二话没说,拉着母亲的手在阳城外盖了现在的府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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