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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军部队的训练水平,从骑兵第二师随便抽出来一个精确射手,都有资格担任教官,更不用说秦岭这种级别的高手,派到彩虹师来当教官简直是大材小用。
这个时期的美军部队,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军装的样式都和英国远征军差不多,感觉就是拿过来随便改改就确定为制服,帽子的样式都和英国的船型盔差不多,不过不是钢质的,而是布质的软沿帽,样子就跟渔夫帽差不多。
和美军的制服相比,南部非洲远征军的制服就太帅了,铁灰色的小翻领猎装上衣,腰身特别收窄,已经有了点人体工学的味道,穿上显得身材更挺拔,更精神;同色的工装长裤宽松但不臃肿,以英国的服饰风格来说,裤腿上的大口袋有点不伦不类,但是随手装点什么小零碎,趴地上的时候想掏出来比传统的裤兜可方便多了,谁穿谁知道。
美军部队配发的还是英军传统的那种分体式皮鞋,脚踝上方和鞋子是分离的,对脚踝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英军部队现在都已经放弃了这种军靴,使用更美观,更坚固,更透气的一体式军靴,美军部队还没有意识到。
比英国那支“可怜的小军队”更惨,美国陆军是著名的“叫花子部队”,英国好歹世界大战爆发前还有十几万常备陆军,美国陆军在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一支常备陆军部队都没有,陆军部就是个标准的空壳。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想象当秦岭他们戴着1913式钢盔,穿着1915式军装,背着配备有瞄准镜的李·恩菲尔德步枪从装甲运兵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有多酷。
用英国常用的表达方式来说就是Super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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