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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锋向CAA提出了自己的意向。
然而CAA并不认为火箭队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他们作为经纪公司,是利益驱动的。
火箭队已经有一个姚明了,连锋过去不能作为第一核心,那么势必会降低自身的商业价值。要发挥出连锋的华人优势,最好是加盟一支没有其他华人的球队。
而且,这也更符合联盟的利益。
连锋和姚明分别在不同的球队,给整个NBA带来的关注度肯定是大于两人在同一支球队的。
但是,在连锋的请求下,CAA还是同意了替他去和火箭队管理层交涉。
相比于那几支开出邀约的球队,加盟火箭队的难度明显要大得多。
为此,连锋还特意给姚明打了一个电话,希望姚明能帮他影响一下火箭队。
然而,CAA带来了火箭队的回应,让连锋的心情直接跌入谷底:“他们说,他们会考虑的。如果觉得可以,会在邀约期结束前答复的。”
很显然,火箭队的交流意向并不强。
忽然,连锋意识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火箭队的确是需要一个得分后卫的,站在他自己的角度来看,选自己是没有错的。然而站在火箭队的角度,却完全不是这样的!
问题出现在哪里呢?
那就是……在火箭队的眼中,此时的连锋是没有三分能力的!
而现在,火箭队急需一个能够为球队拉开空间的人。连锋的攻框能力和中距离和姚明能力重复,唯独传球能力有一点价值,但这点价值明显不足以让火箭队下定决心为连锋开出一份毒药合同!
要知道,毒药合同虽然挖人无往不利,但对球队自身也有很大的隐患。那支挖走林书豪的火箭,后期就差点受到了毒药合同的反噬,影响整支球队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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